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,在学校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,不受其他单位、部门和个人的干涉,对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。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对学校及其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,并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、检查和评估。
审计处下设财务审计科与工程审计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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