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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审计处岗位职责

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,在学校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,不受其他单位、部门和个人的干涉,对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。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对学校及其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,并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、检查和评估。其具体岗位职责是:

(一)处长岗位职责

1.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,负责向上级审计机构和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;

2.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;

3.根据上级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组织编制学校年度审计计划,安排、检查、协调计划的执行;

4.组织制定各项审计管理规章制度;

5.主持召开处务会议,布置、检查和总结审计工作;

6.组织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总结;

7.组织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开展理论研究;

8.参与学校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,参加学校有关经济工作会议和学校重大经济合同项目的论证等工作;

9.组织完成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(二)财务审计人员岗位职责

   1.负责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审计;

   2.负责全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;

   3.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各类专项科研经费的结题审计;

   4.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财务审计;

   5.负责学校物资采购(含设备、家具、图书等)的审计;  

   6.其他专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。

(三)工程审计人员岗位职责

1.负责学校基建、维修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;

2.基建和大型修缮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;

3.负责委托审计项目的组织、协调和招标工作,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;

4.负责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合同的审核;

5.负责工程审计文书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 
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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